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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丹一路、丹二路、东一街、东二街、东五街、米龙街工程初步 设计评审服务公开比选公告


2018年04月12日 10:17:44 作者/来源: 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我公司拟对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丹一路、丹二路、东一街、东二街、东五街、米龙街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服务通过公开比选选择服务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丹一路(马莱大道—金谷大街)工程:道路全长1263.49米,宽22米,可研批复总投资为5816.72万元;丹二路(马莱大道—东五街)工程:道路全长1683.05米,宽22米,可研批复总投资为10854.63万元;东一街(孔雀湾大道—锦绣大道)工程:道路全长1192.98米,宽22米,可研批复总投资为6408.99万元;东二街(孔雀湾大道—锦绣大道)工程:道路全长929.9米,宽22米,可研批复总投资为5376.52万元;东五街(孔雀湾大道—友谊大道)工程:道路全长340.49米,宽22米,可研批复总投资为1848.87万元;米龙街(孔雀湾大道—锦绣大道东)工程:道路全长1275.36米,宽32米,可研批复总投资为8139.26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和管沟工程等,其中丹二路含一座桥梁。主要技术标准:米龙街为城市次干路,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40km/h,路面设计标准荷载为BZZ-100KN。其余道路为城市支路,双向2车道,设计车速30km/h,路面设计标准荷载为BZZ-100KN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内

本服务预算控制价为17.8191万元。

二、报价单位要求

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评估咨询资格乙级或以上、具备综合经济评估咨询资格。

三、比选须知

(一)比选采购范围: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丹一路、丹二路、东一街、东二街、东五街、米龙街工程初步设计评审

(二)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日期:至2018年4月1617:00止。

(三)工期要求:收到初步设计送审本文件后 5 日内组织专家组完成审核并召开评审会,会后2日内完成评审会议纪要,完成初步设计修订本后3日内出具符合主管审批部门要求的评估报告。(分别出具6条路符合主管审批部门要求的评审会议纪要及评估报告)

(四)报价文件资料清单(以下文件必须提供且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报价人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

    2.报价函(注明包干总价金额,并附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报价人简介;企业近两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须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须附人员相关证书、社保缴纳证明);服务工作方案(包含服务工作组织计划、服务承诺书等)

四、报价文件报送方式及要求

报价方式分为电子文件报价和纸质文件报价,两种方式均有效,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文件报价

报价文件接收邮箱:zcb@cmqip.com.cn

电子版报价文件需采用PDF格式,统一编写目录页码。

(二)纸质版报价

报价文件数量:15副(报价文件要求密封于文件袋内)。

可选择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报送(如采用邮寄方式报送,须通过EMS或顺丰速运邮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公告截止时间)。邮寄或送达地址:广西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1B101室。

联系人电话:吴雪凝,0777-5988988 , 15807707776

报价文件我公司一律不予退回。

 五、评审规则

(一)我公司将结合报价单位的资质条件、业绩及报价等因素,综合择优选定本项目的中选单位。

(二)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报价文件作无效处理

   1.不响应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

2.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

3.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的

4.报价文件报送时间已超过规定截止时间;

5.纸质版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

6.报价文件资料未加盖公司公章 

7.超出经营范围报价的;

8.存在其他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行为

六、中选通知书的发放

确定中选人后,我公司将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七、其他

    1.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我公司签订合同,中选人如不按规定与我公司签订合同,我公司有权另行选定中选人。

    2.如发现中选人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等材料的,我公司有权另行选定中选人;已经签订合同的,我公司有权解除,如对我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我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丹一路、丹二路、东一街、东二街、东五街、米龙街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服务公开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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