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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关于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友谊大道北段 工程、锦绣大道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评审服务公开比选公告


2018年09月21日 10:07:25 作者/来源: 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我公司拟对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友谊大道北段工程(马莱大道~马良路)、锦绣大道北段工程(马莱大道~马良路)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服务通过公开比选选择服务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友谊大道北段(马莱大道~马良路)工程:道路全长1728米,红线宽度60米。项目立项批复估算总投资额:57070万元。

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锦绣大道北段(马莱大道~马良路)工程:道路全长1676米,红线宽度32米。项目立项批复估算总投资额:14534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和管沟工程等,其中友谊大道北段还包含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主要技术标准:友谊大道北段为城市主干路,双向8车道,设计车速60km/h,路面设计标准荷载为BZZ-100KN。锦绣大道北段为城市次干路,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50km/h,路面设计标准荷载为BZZ-100KN

本服务预算控制价为11.7958万元。

二、报价单位要求

资质要求:工程咨询单位应当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通过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评价乙级(含预评价)以上标准,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咨询工程师(投资)。

三、比选须知

(一)比选采购范围: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友谊大道北段(马莱大道~马良路)工程、锦绣大道北段(马莱大道~马良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

(二)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日期:至2018年9月2818:00止。

(三)工期要求:收到初步设计送审本文件后 5 日内组织专家组完成审核并召开评审会,会后2日内完成评审会议纪要,完成初步设计修订本后3日内出具符合主管审批部门要求的评估报告。(分别出具2条路符合主管审批部门要求的评审会议纪要及评估报告)

(四)报价文件资料清单以下文件必须提供且均需加盖公章并标注页码

目录

第一章、报价人简介;

第二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第三章、报价函(报包干总价,并附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第四章、企业近两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须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第五章、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须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咨询工程师,且须附人员相关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

第六章、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工作组织计划、服务承诺书等);

四、报价文件报送方式及要求

报价方式分为电子文件报价和纸质文件报价,两种方式均有效,具体要求如下:

(一)电子文件报价

报价文件接收邮箱:zcb@cmqip.com.cn

电子版报价文件需采用PDF格式,统一编写目录页码。

(二)纸质版报价

报价文件数量:15副(报价文件要求密封于文件袋内)。

可选择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报送(如采用邮寄方式报送,须通过EMS或顺丰速运邮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公告截止时间)。邮寄或送达地址:广西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1B101室。

联系人电话:吴雪凝,0777-5988988 , 15807707776

报价文件我公司一律不予退回。

 五、评审规则

(一)我公司将结合报价单位的资质条件、业绩及报价等因素,综合择优选定本项目的中选单位。

(二)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报价文件作无效处理

   1.不响应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

2.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

3.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的

4.报价低于控制价80%的;

5.报价文件报送时间已超过规定截止时间;

6.纸质版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

7.报价文件资料未加盖公司公章 

8.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符合比选要求,或超出经营范围报价的;

9.存在其他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行为

六、中选通知书的发放

确定中选人后,我公司将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七、其他

    1.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我公司签订合同,中选人如不按规定与我公司签订合同,我公司有权另行选定中选人。

    2.如发现中选人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等材料的,我公司有权另行选定中选人;已经签订合同的,我公司有权解除,如对我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我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友谊大道北段工程、锦绣大道北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服务公开比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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