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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马淑路(东段)、文兴街(滨江大道—友谊大道)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公开比选公告


2021年09月07日 14:49:31 作者/来源:

我公司拟对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马淑路(东段)、文兴街(滨江大道—友谊大道)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书)事项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设计单位,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内。

(二)马淑路(东段)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955.902m,实施长度821.562m,红线宽度45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强弱电管沟预埋、照明、交通、燃气管道工程、绿化及附属工程等。项目总投资8332.67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332.48万元。

文兴街(滨江大道—友谊大道)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828.963米,红线宽度为3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40km/h。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管沟预埋、交通工程、燃气管道工程、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项目总投资6560.09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282.25 万元。

(三)马淑路(东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书)预算控制价为402169元,文兴街(滨江大道—友谊大道)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书)预算控制价为312187元,本项目合计预算控制价为714356元(下浮系数为45%)。  

二、报价单位要求

(一)报价人资格等级:国内注册,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拟投入本项目的总负责人、道路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职称。且拟投入人数不少于6人,须包含道路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造价编制专业等专业设计人员。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但燃气管道工程设计(含概算)允许分包,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为:符合本项目燃气管道工程设计(含概算)相应设计资质。

三、比选须知

(一)采购范围: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马淑路(东段)、文兴街(滨江大道—友谊大道)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书),要求马淑路(东段)工程、文兴街(滨江大道—友谊大道)工程分别出具独立的相应设计文件。

(二)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日期:至202191418:00止。
        
(三)工期:1、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  15 天(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送审版;2、国土出具审查意见后10天(日历天)提供方案设计修订版;3、方案设计批复后7天(日历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版;4、初步设计评审会后15天内(日历天)提交初步设计修订稿。   

(四)报价文件资料清单(以下文件必须提供且均需加盖公章并标注页码)

目录

第一章、报价人简介;

第二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第三章、报价函(报下浮系数(≥45%)及暂定总价,并分别列出马淑路(东段)暂定总价、文兴街(滨江大道—友谊大道)暂定总价,同时附报价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开户银行、账号等);

第四章、企业近两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在一览表中注明合同名称、合作单位、合同金额等(一览表后附合同扫描件);

第五章、设计实施组织方案(包括设计实施方案、设计管理要点、设计与前期工作配合、设计与施工的配合、设计变更组织、完成设计工作的时间节点承诺等);

第六章、设计方案(包括工程建设条件及规划条件分析、设计依据、设计范围及设计要求、设计原则及标准、立意及设计思想、总平及道路布置设计说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设计进度计划安排及保障措施等);

第七章、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一览表,在一览表中注明人员姓名、年龄、担任职务、职称(执业)证书等,同时注明人员证件扫描件在报价文件中对应的页码,一览表后附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及近三个月(20216月—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四、报价文件报送方式及要求

报价方式为纸质文件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报价文件数量:15副(报价文件要求密封于文件袋内)。

可选择邮寄或现场递交方式报送(如采用邮寄方式报送,须通过EMS或顺丰速运邮寄,送达时间不得晚于公告截止时间)。邮寄或送达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友谊大道88号中马广场5号写字楼19层。

联系人电话:吴雪凝,0777-598899215807707776

报价文件我公司一律不予退回。

 五、评审规则

(一)我公司将结合报价单位的资质条件、业绩及报价等因素,综合择优选定本项目的中选单位。

(二)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报价文件作无效处理

1.不响应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

2.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

3.报价超出预算控制价的;

4.报价低于控制价80%的;

5.报价文件报送时间已超过规定截止时间;

6.纸质版报价文件未按要求密封;

7.报价文件资料未加盖公司公章;

8.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符合比选要求,或超出经营范围报价的;

9.存在其他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行为。

六、中选通知书的发放

确定中选人后,我公司将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七、其他

1.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我公司签订合同,中选人如不按规定与我公司签订合同,我公司有权另行选定中选人。

2.如发现中选人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文件等材料的,我公司有权另行选定中选人;已经签订合同的,我公司有权解除,如对我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我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区马淑路(东段)、文兴街(滨江大道—友谊大道)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公开比选文件

          2. 规划设计要求及可研批复





                                               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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